摘要
公共决策的本质、经济和社会发展均要求公共决策要实现法制化。实现公共决策法制化是保证公共决策实现其决策目标的根本保障。由于公共决策主体的私利、权力缺乏制衡、缺乏问责制度等因素制约着公共决策法制化目标的实现。公共决策法制化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动力机制。利益与观念共同构成了分析公共决策法制化改革动力机制的两个维度。将两种分析视角结合起来阐释我国公共决策法制化变革的动力机制是很有意义的。制度变迁、执政党观念的改变和制度创新、外部环境压力、权力制衡和监督等都推动着公共决策法制化的进程。政府主导的力量、外部压力、权力制衡和监督的力量、内部法制化力量共同构成公共决策法制化的动力机制。
出处
《求索》
CSSCI
2013年第6期185-18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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