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浦东作为新一轮改革大潮的先行者,其运用先行先试权所进行的改革实践和运用该权力的方法与机制,以及如何调适先行先试权与法制(法治)关系的经验,对全国其他的改革试点都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意义。在浦东开始使用的部市(省)间的指导协调机制,当前已经成为几乎所有改革试点地方与中央政府沟通并获得其支持的基本手段,也成为了先行先试权合法运用的一种保障机制,但这一机制还远未成熟,需要在未来的改革进程中进一步予以完善。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5-9,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改革中的先行先试权研究"(09YJC82007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