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据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直接、言辞原则体现得更加充分。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对公诉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公诉人审查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庭审的抗辩程度和出庭的难度、增加了办案的难度。公诉部门应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强化证据审查;适当地提前介入,加强与侦查部门的沟通,认真审查证据,将非法证据排除在起诉之前;重视庭前会议,关注辩护人意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及时补救相关证据;加强对公诉人的培训,增强公诉人的庭审抗辩能力。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7期153-155,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