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的社会现象,其主要特征是源于网络、参与主体年轻化、事件发生具有隐匿性、快速性、聚集性、针对性等;社会运行机制失范、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网民的相互学习模仿、群体利益与文化差异等都是其发生的原因;完善网络立法、用法律规范行为,实施阳光政务、保障公民权力,加强道德建设、共建网络文明,新旧媒体结合、传播社会正能量等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对策。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7期161-163,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