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在国外研究比较成熟,已经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化体系。而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诉讼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需要,越来越来的学者开始关注这一制度设计。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制度的构建旨在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维护其合法权利。行政诉讼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型,按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基本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细分具体的类型,以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理论与立法的发展。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7期35-36,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