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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吉林省两起特别重大事故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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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近日,国务院对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这两起事故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3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7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3年第28期2-2,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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