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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与适用《反垄断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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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围绕反垄断法是否对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豁免问题的争论从未停止过。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中国电信、联通和茅台、五粮液案件的处理态度和处罚结果已经表明了反垄断法对国有企业并不豁免的基本态度。在改革发展的大趋势下,中央企业遵守和运用反垄断法不仅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更是为了使企业免遭反垄断风险,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是更加市场化,使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并按市场规则特别是竞争规则办事,因此学习和运用好反垄断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陈建东 赵栋
出处 《中国物价》 2013年第7期27-31,共5页 China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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