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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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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2010年1月31日,谢某经人介绍到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工作,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2010年1月31日至2013年1月30日。劳动合同中明确谢某的工作岗位是公交车管理员,但对月工资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按照公司同岗位职工实行同工同酬。
作者 禤冰丹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3年第7期52-54,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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