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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5月10日起,在北京购买产权保障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应共同签订买卖合同;保障房未上市转成商品房前,不得随意抵押、担保、作价出资、买卖、赠与;对保障家庭实施住房动态核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新规,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售后和租后管理。
出处 《东南置业》 2013年第4期12-12,共1页 Southeast Purch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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