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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不应只是“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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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曾一度“山高水长”的国家赔偿,在浙江“张氏叔侄冤狱”的善后上变得快捷起来。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再审公开宣判“两张”无罪。不到两个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总额为221.14612万元。
作者 王云帆
出处 《法庭内外》 2013年第7期35-35,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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