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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释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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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十二条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包括职业危害的防治责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出处 《上海安全生产》 2013年第8期32-36,共5页 Shanghai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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