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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性搬迁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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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政策性搬迁业务“搬迁收入”、“搬迁支出”的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发布的《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过程中的所得税事项,应单独核算,否则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因此相关企业应设置“递延收益”科目,加以单独核算。“递延收益”下设“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企业的搬迁收入,
作者 范颖茜
出处 《财会月刊(中)》 2013年第7期84-8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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