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减债和偿债增值不是收入或收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解决村级债务难题,国家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帮助村集体化解债务,这些惠农政策在化解债务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村集体化解债务的核算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把化债减少的债务作为其他(经营)收入来核算;有的用库存物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抵顶债务时。把因偿债增值的部分作为其他(经营)收入或投资收益来核算。
作者 傅亚思
机构地区 福建南安市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13年第6期11-14,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