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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了交情与交易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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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至2009年,王华滔在担任十堰市委常委、副市长(副厅级)期间,利用分管土地、农业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亲自或通过特定关系人,先后收受有关企业、单位、个人贿赂款物折合130余万元。2011年4月,王华滔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不久前,王华滔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期间写下悔过书。
出处 《武汉宣传》 2013年第15期42-43,共2页 wuhan publ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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