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香港地区现有65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Integrated Family Service Centre),其中41间由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营办,24间通过一笔过拨款(Lump Sum Grant)由非政府机构承办。新加坡有42间家庭服务中心,全部由非政府机构运营,也是通过一笔过拨款由政府购买服务。新加坡政府由于自己没有足够的专业社工,因此在社会服务方面扮演政策领导者和监管者的角色,而不是直接的服务提供者。新加坡政府比较相信非政府机构社工的专业性,因此也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权下放给非政府机构的社工。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3年第22期61-61,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