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志让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德国柏林大学学习法律,深受社会学法学思想的影响,回国后在北京从事法学研究和司法工作,取得了较高的学术地位。他提出了"社会学法学"的概念,率先引介社会利益理论,梳理欧洲三大民法典与社会学法学的相互关系,描绘社会学法学之"世界谱系",考查各方对社会学法学派的质疑,促使中国学界达成"社会学法学思想是法律进化之新趋势"的共识,间接影响了中国法学的发展方向和南京政府的立法与司法。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113-120,共8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