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嫖宿幼女罪”自诞生以来,就颇受微词,支持者和声讨者都大有人在。因为在这个罪名里,隐含了对“良家幼女”和“卖淫幼女”的区分,而这一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认为是对幼女的一种严重侵害。文章解析了“嫖宿幼女罪”以及其利弊,并给出了合理建议,同时指出法律的实效不应只考虑法律效果,还应考虑社会效果,而“嫖宿幼女罪”也是一样,不能单从立法目的是否实现来衡量此罪名是否合理。因法律只有取信于民,得到民众的支持才会真正发挥其作用,社会秩序也才会稳定。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3年第7期75-76,共2页
Young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