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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定每5000人区域须有一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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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人民日报》消息,新疆近期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人口所需各类学校及班级规模作出规定:每5000人口区域内,设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每1万人口区域内,设24个班规模的完全小学;每2万人口区域内,设24个班规模的初级中学;每4万人口区域内,设30个班规模的完全中学;30万人以上人口县(市),按实际需要,设置1所以招收智障儿童为主的特殊教育学校。《办法》同时规定,要优先规划教育用地,而且不得随意侵占。
出处 《广西教育》 2013年第28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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