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上市公司审计的关系人中,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接受股东的委托经营管理公司,注册会计师接受股东的委托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即公司管理当局、注册会计师与股东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代理制度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委托代理双方效用函数不一致以及委托人难以对代理人实施有效监督与约束,容易导致受托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样,公司管理当局就有舞弊的动机,注册会计师就有舞弊的倾向,导致近年来中国屡屡发生审计舞弊案件。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第20期171-172,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上市公司审计合谋及防范措施研究"(JA1236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