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它规定着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宪政是以宪法为依据治理国家的民主政治。宪政建设或宪政发展就是对宪法进行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生活的修正 ,修宪必须兼顾到宪法的至上性、稳定性和适应性。我国的宪政建设曾经走过了一段迂回曲折的道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通过 1982年立宪和此后的三次修宪 ,我国的宪政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宪法中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了科学地认定 ,并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