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体制既统一,又分层次,就带来立法权限如何划分问题。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对立法权限的划分虽然作了决定,但总的来说还比较原则。这就使得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越权立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法制的权威性,影响了国家法制的统一。立法法以宪法为依据,总结 20多年来的立法经验,对立法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各自的权限范围、制定程序和适用规则等问题,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2000年第10期127-131,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