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社会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为公民的人格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环境。作为一个群体的网络公民的产生,源于网民公共参与理性化,权力表达自觉化,以及逐步凸显公民的权责统一性。网络社会的到来,提出了培养网络公民的新任务。因此,学校公民教育需要冲破学校院墙的限制,将网络作为自身公民教育的平台,与社会其他教育主体合作,培养网络公民。
出处
《中小学德育》
2013年第7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小学生公民身份认同与当代公民教育建构"(项目批准号:10JJD880009)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