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并于2012年12月21日施行(以下称《解释》)。该解释的实施,对保险业的经营发展,尤其是车险经营及诉讼工作产生较大影响。一、对保险经营及诉讼的主要影响(一)关于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关于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各地的做法不统一。
出处
《上海保险》
2013年第7期33-37,共5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