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过二三十多年的改革努力,保障市场基本运行秩序的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在此轮改革中,以简政放权和包容性发展为主题的市场秩序再造进程已逐渐展开。在政府采购的改革准备中,采购规模不断扩面增量,财政支出效率显著提高,政府活动流程再造也初现成效。在此基础上,政府采购已经具备了为新一轮改革主题提供政策支撑的能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政府干预进入市场进行秩序再造的时候,既可以纠正市场,也完全可以破坏市场。那么,在市场秩序再造的改革进程中,国家权力应当以何种方式进入市场机制?是否存在几种具有不同改革适应力的干预方式?面对一揽子混合使用的政策措施,该如何区分?又该如何根据改革主题选择布局?本文作者依次展开分析,希望为政府采购改革的深耕细作尽绵薄之力。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3年第7期29-31,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