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上的功能定位,决定着制度设计的基本走向,左右着法律的规范重点,影响着法律实施资源的社会分配。现行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在主要功能上的摇摆不定,以及相互之间的不一致,造成了行政复议资源的浪费和法律实施上的不统一,迟滞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进程,削弱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的作用。修改现行法律,调整行政复议的主导功能及相关制度,已是大势所趋,且刻不容缓。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3年第4期104-108,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