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对于中止犯应当减、免刑罚的理论根据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社会危害性说(客观危害较小、主观恶性降低)"和"刑罚目的说"的并合理论,因而对中止犯进行限缩解释是合理的。犯罪中止自动性的判断标准应当从一般人标准向行为人标准转变,自动性判断标准必须考查中止动机,中止动机是否包含真诚悔悟、同情、怜悯等伦理要素是犯罪中止司法判断的具体标准。
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96-99,共4页
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