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打破目前主要由官办的比较单一的慈善事业发展局面,鼓励民间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社会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应该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保证民间慈善需求的真实表达,建立客观畅通的慈善信息交流渠道,支持和规范企业、个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兴办慈善事业,多渠道增加我国慈善资源的有效供给,调动一切力量,扩大慈善资源的供给总量,以便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对调整分配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积极作用。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35-39,共5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编号:11SSXT110)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项目批准号:10YJA790219)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