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精神赡养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在审理过程中,要树立渊解优先的原则。精冲赡养类案件应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处理,否则容易出现赢了官司却输了情感的现象。采取调解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凝聚亲情。在渊解过程中,将亲情感化与法律义务相结合,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从而既避免老人的诉讼之累,又有利于家庭关系的修复。因此可以在精神赡养类案件的诉浍程序中明确调解优先的原则,渊解不成,再及时判决。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3年第24期24-25,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