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对原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调查,2013年6月4日,欧委会正式发布其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从2013年6月6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持续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将分两步实施:6月6日~8月6日,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11.8%;此后直至欧委会在2013年12月5日作出终裁这段时间,反倾销税税率有可能上升至47.6%。
出处
《国际税收》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68-72,共5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