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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也鼓励“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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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7月1日起,我国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施行。从今往后,“常回家看看”不再只是一句关于孝道的道德宣传标语,更成为一条法律规定。正是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江苏无锡北塘区法院在7月1日上午对一起老人诉诸女儿“常回家看看”的案件作出了此类案例的全国首例判决。其实,许多国家都很重视老人的“精神赡养”。为了让子女“常回家看看”,作出了许多很有借鉴意义的规定。
作者 广日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3年第8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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