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多年来对各种地震预报方法的预报效能和城市地震灾害特征的研究 ,以及对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地震趋势的判断 ,认为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地震对策重点应以实现中期预报为主要目标 ,并以此为依据全面搞好包括以监测预报、地震速报、震害预测、工程抗震、大震应急、地震立法执法和地震宣传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防御 ;以及震后地震类型的判定和强余震的正确预报。短临预报可不作为法定任务 ,仅在地震系统内部实施 ,但依然是科研攻关的重点。
出处
《华南地震》
2000年第3期76-78,共3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Seism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