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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放宽小麦托市收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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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江苏、安徽、河南、湖北等地小麦主产区放宽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标准,小麦不完善粒20%以内全部实行国家托市收购,超过20%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收购,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因灾损失,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13年第8期4-4,共1页 China Gra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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