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青岛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出台新举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以"青政办发〔2013〕12号"发布《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收取"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中可资源化利用部分"处置费用的使用办法,核心是:给出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再生利用的具体鼓励措施。该《管理办法》除规定:根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父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圳费的通知》(青价赞[2006)70号),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出处 《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 2013年第4期54-54,共1页 Structures Units & Units Architectu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