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招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招编办[2013]28号),招远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增挂“招远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牌子,按照“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运行。 招远市城乡建设档案馆隶属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是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城建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城建档案保护以及咨询服务等。为加大招远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力度,市住建局从机构建设入手,积极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增挂了“招远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牌子,并授权委托城建档案管理处承担城建档案的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此举为招远市城建档案馆依法开展全市城建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和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