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方与被害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以加害人真诚悔罪、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及被害方谅解为内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司法机关依此协议依法对加害人从宽处理的司法程序。它以和平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与冲突,能有效地恢复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和人际关系,也有利于加速加害人重返社会,这种力促多方面供应的纠纷解决模式更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修正后《刑事诉讼法》新增“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3年第8期44-45,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