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与中央苏区的检察制度都是人民检察制度的雏形,具有伟大的开创性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各有特点。二者均在议行合一的体制下产生检察机关,行使一般法律监督权,检察工作主题相同,都没有设立统一的检察机关,由几个部门共同行使检察权。鄂豫皖区的检察机关创立时间最早,检察制度规范颁布最早,检察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而中央苏区的检察机构设置丰富,建立了军事检察机关和群众性组织,法令制度相对完备,公诉权中包含抗诉权。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21-25,共5页
Hena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12D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