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需要社会力量的共同支持和参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2005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教育转化,建立起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专职社工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重要补充、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矫正工作格局。其中,志愿者队伍始终活跃在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前沿,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有力地推动着洪山区社区矫正工作向“形式内容多样化、帮教力量多元化、教育改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出处
《人民调解》
2013年第8期40-42,共3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