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改革前基建业务会计处理的基本做法
根据1996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事业单位发生的基建业务事项应遵循《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独立提供基建报表。其基本业务核算内容和流程包括:收到财政等基建拨款时根据基建拨款资金具体来源设置“以前年度拨款”、“本年预算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款”等明细科目通过“基建拨款”相关明细账进行记录;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48-49,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