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工作法律性强。实践中一些有关人大工作的用语不准确或者不够严格,需要依据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的规定加以规范。以下是一些不规范的说法: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有密切联系,但不是一回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和组织制度,是包含了各级人大以及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和相互关系的制度,是包含了党与人大、人大与人民、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能划分关系等的制度。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5期73-74,共2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