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邻房屋间采光纠纷问题不断涌现出来。但由于我国关于采光权的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对日照权的规定尚处于原则性规范阶段,对采光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其救济均无明确界定,不利于保护采光权侵权案件受害人的合法采光权益。本文通过采光权的分析和侵权行为的认定,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研究方法,从行政、民事角度为被侵权人提供救济途径。而目前法官审理采光侵权案件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采光侵权的救济标准也不相统一。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定额赔偿、产权置换、以使用人在日后使用过程中为增加照明以补偿正常采光所需时间的费用为损失额的、以被遮挡房屋被侵害后房产市场价值的减损为赔偿数额等方式进行损害赔偿。
出处
《现代商业》
2013年第21期263-263,共1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