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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硝基复合肥有关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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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硝基复合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2号),对硝基复合肥有关增值税问题做出具体规定:生产含硝态氮的复合肥(俗称硝基复合肥)的中间产品熔融态氮把属于氮肥的一种,在此基础上生产的硝基复合肥,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品牌农资)》 2013年第1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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