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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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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出处 《决策探索》 2013年第13期5-5,共1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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