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一重工企业因国内业务发展,需要进口一批设备。经过筛选,看重英国一客户的产品,整套设备价值110万美元。因为金额巨大,且是第一次合作,出口商坚持采用信用证结算。我方面临两种选择:一是90天远期信用证,不享受任何折扣;二是即期信用证,享受5%的折扣。但是110万美元对于一民营企业来说不是小数目,即期付款对企业的贷款压力巨大,而选择90天远期付款,企业则需多支付5%的费用。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57-59,共3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