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起草了旅游法(草案),于2012年8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企业、有关院校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一些地方调研听取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3年第3期461-464,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