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契约自由是国内私法中缔结契约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于国际社会中国家之间的平等地位,国际社会更类似于国内私法调整的社会。在国际条约法的发展过程中,借鉴了国内私法的契约自由制度。探讨契约自由在国际法上的体现和限制,有利于对国内法和国际法关系的再认识。一般认为,条约缔结应该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且不能违反国际强行法规则和对整个国际社会的义务,同时条约不能为第三国设立权利和义务。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