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71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共有9个省市施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随着“营改增”试点方案的逐步施行.对会计人员而言.增加了新的,尤其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差额征收增值税等税收政策、会计处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等内容。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营改增”税收政策、会计处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等方面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营改增”重点政策进行了列举、分析,希望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营改增”政策的执行有所帮助。
出处
《天津财会》
2013年第3期3-5,共3页
Tlanji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