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糖耐量异常(IGT)诊断标准改变的临床意义。方法:202例实验者依据的血糖水平分为3组,第I组为正常对照组,103名,口服糖耐量试验(OGTT)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低于7.0mmol/L,第Ⅱ组48例,OGTT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为7.0 mmol/L至 7.8mmol/L;第Ⅲ组51例,为OGTT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为7.9mmol/L至11.1mmol/L。进行糖耐量试验并检测血脂水平和尿清蛋白排泄率。结果:Ⅱ组对象UAER明显高于Ⅰ组和Ⅲ组(P<0.01),低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Ⅱ、Ⅲ组高于Ⅰ组(P<0.05),但Ⅱ、Ⅲ组间无差别;其他指标3组间无明显差别。Ⅰ组、Ⅱ组和Ⅲ组异常。电图分别为1%,8%,4%。结论:从预防糖尿病的并发症考虑,将血糖水平在7.0mmol/L至7.8 mmol/L的对象(Ⅱ组)归入IGT组可能是实用的。
出处
《新医学》
2000年第11期663-664,共2页
Journal of New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