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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起部分小微企业免征两税 受益企业超60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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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
出处 《北方牧业》 2013年第15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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