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违法行为与程度的处罚权力,是行政权的核心,它既能适应行政权不断扩张的需要,也能适应行政管理活动的特殊性和灵活性的要求。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缺乏相应的制度制约,导致行政执法实践存在处罚失当、处罚权滥用等现象。有效地实施行政程序性控制可以在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督促其趋于科学合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第3期26-28,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