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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年将实施教育收费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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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我省将建立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并于明年正式实施。据介绍,省级教育收费重点监控范围包括市(州)、县(市、区)、高校。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定期将各市(州)、县(市、区)、高校的教育收费举报及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全年通报两次。对列入省级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名单的市(州)、县(市、区),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共同约谈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列入省级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名单的高校,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共同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作者 陈文静
出处 《湖南教育(上旬)(A)》 2012年第10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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